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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叙元嘉赞扬佛教事 南朝宋 · 何尚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八
元嘉十二年五月乙酉,有司奏丹阳尹萧摹之上言,称佛化被于中国,已历四代,塔寺形像,所在千计,进可以击心,退足以招劝。
而自顷世以来,情敬浮末,不以精诚为至,更以奢竞为重,旧宇颓圮,曾莫之脩,而各造新构,以相夸尚,甲第显宅,于斯殆尽,材铜采,糜损无极。
违中越制,宜加检裁,不为之防,流遁未巳。
请自今以后,有欲铸铜像者,悉诣台自闻,兴造塔寺精舍,皆先诣所在二千石,通发本末,依事列言。
本州必须报许,然后就功。
其有辄铸铜制辄造寺舍者,皆以不承用诏书律论。
铜宅材瓦,悉没入官,奏可。
是时有沙门慧琳,假服僧次,而毁其法,著《白黑论》。
衡阳太守何承天,与琳比狎,雅相击扬,著《达性论》,并拘滞一方,诋呵释教。
永嘉太守颜延之、太子中舍人宗炳,信法者也,检驳二论,各万馀言。
琳等始亦往还,未抵迹乃止。
因著《明佛论》以广其宗。
帝善之,谓侍中何尚之曰:「吾少不读经,比复无暇,三世因果,未辨致怀,而复不敢立异者,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,率皆敬信故也。
范泰、谢灵运每云:六经典文,本在济俗为治耳,必求性灵真奥,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?
颜延年之折《达性》,宗少文之难《白黑论》,明佛法汪汪,尤为名理,并足开奖人意。
若使率土之滨,皆纯此化,则吾坐致太平,夫复何事?
近萧摹之请制未全经通,即巳相示,委卿增损,必有以式遏浮淫,无伤弘奖者,乃当著令耳」。
尚之对曰:「悠悠之徒,多不信法,以臣庸蔽,独秉愚勤,惧以阙薄,贻点大教。
今乃更褒拂,非所敢当。
至如前代群贤,则不负明诏矣。
中朝已远,难复尽知;
渡江以来,则王导、周顗,宰辅之冠盖,王蒙、谢尚,人伦之羽仪,郤超、王坦、王恭、王谧,或号绝伦或称独步,韶气贞情,又为物表。
郭文、谢敷、戴逵等,皆置心天人之际,抗身烟霞之间。
高祖兄弟,以清识轨世,王元琳昆季,以才华冠朝,其馀范汪、孙绰、张玄、殷觊略数十人,靡非时俊。
论所列诸沙门等帛昙邃者,其下辈也。
所与比对,则庾元规
自邃以上,护诸公,皆将亚迹黄中,或不测人也。
近世道俗较谈便尔。
若当备举夷夏,爰逮汉魏,奇才异德,胡可胜言?
宁当空失性灵,坐弃天属,沦惑于幻妄之说,自陷于无征之化哉。
陛下思洞机表,虑玄象外,钩深致远,无容近取于斯。
自臣等以降,若能谨推此例,则清信之士,无乏于时,所谓人能弘道,岂虚言哉。
慧远法师尝云:『释氏之化,无所不可,适道固自教源,济俗亦为要务』。
世主若能剪其讹伪,奖其验实,与皇之政,并行四海,幽显协力,共敦黎庶,何成康文景,独可奇哉。
使周汉之初,复兼此化,颂作刑清,倍当速耳。
窃谓此说,有契理奥。
何者?
百家之乡,十人持五戒,则十人淳谨矣。
千室之邑,百人修十善,则百人和厚矣。
传此风训,以遍宇内,编户千万,则仁人百万矣。
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。
若持一戒一善,悉计为数者,抑将十月二三矣。
夫能行一善,则去一恶;
一恶既去,则息一刑,一刑息于家,则万刑息于国。
四百之狱,何足难错?
《雅》《颂》之兴,理宜倍速。
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。
论理则其如此,征事则臣复言之。
前史称西域之俗,皆奉佛敬法,故大国之众数万,小国数百,而终不相兼并。
内属之后,习俗颇弊,犹甚淳弱,罕行杀伐。
又五胡乱华以来,生民涂炭,冤横死亡者,不可胜数,其中误获稣息,必释教是赖。
佛图澄入邺,而石虎杀戮减半;
洮池塔放光,而苻楗椎锯用息。
蒙逊反噬无亲,虐如豺虎,末节感悟,遂成善人。
法逮道人,力兼万夫,几乱河渭,面缚甘死。
以赴师范,此非有他,敬信故也。
夫神道助教,有自来矣。
雷霆所击,暑雨恒事,及展庙遇震,而书为隐慝;
桀纣之朝,冤死者不可称纪,而周宣晋景,犹以深刑受祟。
检报应之数,既有不符;
征古今之例,只更增惑。
以经文载之,以彰劝戒,万一影像,犹为深切,岂若佛教,责言义则有可然可信之致。
考事实又无乖巳妄之咎。
且观世大士所降近验,并即表身世,众目共睹,祈求之家,其事相继,所以为劝戒,所以为深切,岂当与彼同日而谈乎?
而愚暗之徒,苟遂毁黩,忽重殉轻,滞小迷大,恚僧尼之绝《片半》育,嫉像塔之费朱紫,此犹生民覆载之德,日用而不论;
吏司苦堙瘗之劳,有时而诋慢。
慧琳、承天,盖亦然耳。
萧摹启制,臣亦不谓全非,但伤蠹道俗,最在无行僧尼,而情貌难分,未可轻去。
金铜土木,虽糜费滋深,必福业所寄,复难得顿绝。
臣比思为斟酌,进退难安。
今日亲奉德音,实用夷泰」。
吏部郎羊玄保在座,进曰:「此谈盖天人之际,岂臣所宜预。
窃恐秦楚论强兵之术,孙吴尽吞并之计,将无取于此邪」?
帝曰:「此非战国之具,良如卿言」。
尚之曰:「夫礼隐逸则战士怠,贵仁德则兵气衰。
若以孙吴为志,苟在吞噬,亦无取尧舜之道,岂唯释教而已」。
帝悦曰:「释门有卿,亦犹孔氏之有季路,所谓恶言不入于耳(《弘明集》。)」。
奏详何承天元嘉 南朝宋 · 钱乐之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十九
太子率更令国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《元嘉历法》,以月蚀检今冬至日在斗十七,以土圭测影,知冬至已差三日,诏使付外检署。
元嘉十一年被敕,使考月蚀,土圭测影,检署由来用伟《景初法》,冬至之日,日在斗二十一度少。
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望月蚀,加时在卯,到十五日四更二唱丑初始蚀,到四唱蚀既,在营室十五度末。
《景初》其日日在轸三度。
以月蚀所冲考之,其日日应在翼十五度半。
又到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望月蚀,加时在酉,到亥初始食,到一更三唱蚀既,在鬼四度。
《景初》其日日在女三。
以冲考之,其日日应在牛六度半。
又到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望月蚀,加时在戌之半,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蚀,到三更一唱食既,在井三十八度。
《景初》其日日在斗二十五。
以冲考之,其日日应在斗二十二度半。
十五年五月十五日望月蚀,加时在戌,其日月始生而已,我已生四分之一格,在斗十六许度。
《景初》其日日在井二十四。
考取其冲,其日日应在井二十。
又到十七年九月十六日望月蚀,加时在子之少,到十五日二更一唱始蚀,到三更蚀十五分之十二,格在昴一度半。
《景初》其日在房二。
以冲考之,则其日日在下三度半。
凡此五蚀,以月冲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,冬至之日,日并不在斗二十一度少,并在斗十七度半间,悉如承天所上。
又去十一年起,以土圭测影。
其年《景初法》十一月七日冬至,前后阴不见影。
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冬至其十五日影极长,到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其二十六日影极长,到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冬至,其前后并阴不见,到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十八日影极长,到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冬至其十月二十九日影极长,到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冬至其十日影极长,到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二十一日影极长,到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冬至其三日影极长,到二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,其前后阴不见影,寻校前后以影极长为冬至,并差三日
以月蚀检日所在,已差四度。
土圭测影,冬至又差三日
今之冬至,乃在斗十四间,又如承天所上。
承天法,每月朔望及弦,皆定大小馀,于推交会时刻虽审,皆用盈缩,则月有频三大、频二小,比旧法殊为异。
旧日蚀不唯在朔,亦有在晦及二日
《公羊传》所谓「或失之前,或失之后」。
愚谓此一条自宜仍旧(《宋书·历志》中,太史令钱乐之、兼丞严粲奏。)
授甘晖太子赞善大夫元嘉戎州长史 盛唐 · 孙逖
 出处:全唐文卷三百九
敕。
主客员外郎甘晖前代州长史元嘉福等。
或游心淡泊。
常有慕于幽人。
从事劬劳。
颇知名于边郡。
各循班列。
仍度器能。
宜序东朝之列。
俾迁外藩之佐。
晖可守太子赞善大夫
嘉福可守戎州长史
散官如故。
陈元嘉墓志铭1187年 南宋 · 陈亮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三四五、《陈亮集》卷三六、《永乐大典》卷三一五五、《八代文钞》第三七册 创作地点: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
缙云陈君元嘉,以其读书之馀,凡山经、地志、医卜、方技之书,黄帝岐伯之所答问,郭璞吕才之所论注,无不熟复而究切之。
下至弈棋,亦入能品
动息自遂,与物无忤,从容暇豫人也。
元嘉娶章氏,故吏部侍郎讳服之女弟也,于是士大夫亦多知其名;
闻其死,无不恻然伤之。
其子,尝从予游。
幼子猛,有豪志,尝欲问余以古人之大体,方进而未已也,奉其诸兄之命而问铭焉。
乃见其乡之长老言曰:「甲戌之旱,所在摇动,乡之郭君集义兵以卫其境,元嘉亦散家赀,募少年之有武勇者,什什而伍伍之,参错能否,牵连远近,而人固不知也。
会郭君之徒有谋叛者,郭窘甚,夜走乡先生胡经仲之庐,则语元嘉,命队首击锣鸣鼓,整布队伍,更出迭入,压郭氏之门而过焉。
邑令方循行四隅,以督赈粜。
元嘉令伪为县牒,起义兵自卫,微使郭氏之徒闻之,而元嘉之兵先集。
未几,邑令亦来。
其徒震动,然犹自诡以献武艺。
元嘉命翼开左右使献之,叛者卒不能逞而止」。
元嘉,小小自见,已能如此,而余独知其为乡之善士。
盖人因事乃见,而元嘉亦不愿以才自驰骋于世,非直余之浅于知人也。
元嘉姓陈氏讳昌运元嘉其字也。
其先繇永嘉缙云,为乡之大姓。
曾大父捷。
大父梦。
父师尹迪功郎潭州善化主簿
子男五人:椿、枢、猛。
女六人,适周翊、何坦、沈集、王元德;
坦监处州石堰银场;
馀未行。
孙男五人:日新、日益、日宣、日严、日勤。
元嘉淳熙八年四月十日死,死时六十有五。
而其葬在其邑之仙都乡深渡之原,实十四年十一月五日
于是永康陈亮为之铭曰:
足用世而为乡善士,非其命也,亦其志也。
山夷谷堙而来者不坠,非其志也,固其义也。